老板论坛

 找回密码
 立即注册
查看: 95|回复: 0

建设工程招投标中存在的问题,一文了解

[复制链接]

2

主题

3

帖子

7

积分

新手上路

Rank: 1

积分
7
发表于 2023-4-28 09:05:53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目前,国家和地方在招投标配套制度建设方面存在一些问题,使其在执行中可操作性不强、多头管理和监管问题比较突出。同时,由于招投标工作专业性强、业务量大,监管部门因力量有限,对招投标工作还不能做到全程监督,不能在招投标前期、中期及后续的监管上形成一个完整的体系,并且很难发现招投标工作过程中存在的问题。
一、招标方规避招标

1、拆解工程规避招标。通常的做法是将达到招标要求的项目分割成几个项目,使分割后的每个项目均在招标限额要求以下,分散工程项目逃避招标,最后把每个项目分配给自己熟识或者能给自己带来经济利益的承包商。
2、申报部分项目规避招标。在申报项目中,招标单位故意将主体工程和附属工程分开,只申报主体工程而隐瞒附属工程,将应该同步纳入统一招标的项目化大为小。
3、假借名义规避招标。有的以工程时间紧、上级有进度要求为借口,有的以重点建设、特殊项目为名义,采取邀标或议标形式,通过特定的关系和程序代替或规避公开招标。
4、签定“阴阳合同”,虚假招标。一些招标单位和投标企业为了各自的利益,采取先确定中标单位再变更工程内容的做法,然后双方签订“阴阳合同”:一份是与招投标文件要求相符的备案合同,用于应付监管部门的检查和其他投标企业的监督;另一份是符合各自利益,实际履行的执行合同。
二、投标方违规行为

1、弄虚作假,骗取中标。投标人采用提供虚假业绩、虚构事实、隐瞒真相等方式,使招标人陷入错误认识并作出错误判断,将该投标人确定为中标人。例如:投标人以低于成本的报价竞标骗取中标,投标人以他人名义投标骗取中标等。《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第五十四条规定,投标人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中标的,中标无效,给招标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2、资质挂靠。无资质证书的单位、个人或低资质等级的单位,通过各种途径或方式,以有资质或高资质等级单位的名义承揽工程,缴纳一定的管理费后进行施工。长期以来,由于我国建筑市场“僧多粥少”,工程承包人竞争相当激烈,受利益驱使,建设工程招投标“挂靠”行为应运而生,出现了“大企业出牌子,私人老板出钱,农民工干活”的不正常现象。建设工程招投标“挂靠”行为已成为我国建筑市场长期存在的一大痼疾。
3、围标、串标。所谓围标,指在招标过程中,同一投标人挂靠多个施工企业,作出多份不同或雷同的投标文件,再以各施工企业的名义进行投标。所谓串标,指投标人之间以口头或书面的形式,协商确定投标价格。围标、串标均属于工程招投标中的不正当竞争行为。随着我国建筑招标投标市场的完善和规范化,大多数的违规行为已得到了有效的控制,但围标、串标行为却有愈演愈烈及越来越隐蔽的趋势,严重影响了建筑市场的公平竞争,阻碍了我国建筑行业的顺利发展。
三、招投标代理机构存在的问题

在招投标代理单位方面,主要是“中介不中”的问题。一些招投标代理单位恶性竞争、唯利是图,或唯建设单位领导意见是从,或与投标单位串通一气,有的人为设计市场准入门槛,本地的交易市场只对本地企业开放,外地企业进入相当困难,造成分割市场局面,不利于公开、公平竞争。还有种种不规范的收费行为,加重了企业的负担,存在严重的营私舞弊行为,滋生行业腐败。一些招标代理方编写的文件格式不规范,内容不详细或评标要求不合理,导致招标流程不完善,施工材料的选购标准模糊,招标各个环节中可能出现暗箱操作或为特殊竞标方开后门的情况。有些委托方在进行公开招标之前,可能会与招标代理方达成一致协议,招标代理方在编制招标流程过程中,对相应的招标要求或方法根据“意向”单位的具体情况来进行设定,从而影响竞标结果。
四、评标专家不能坚持公平、公正的原则

专家评标是招标过程中的重要环节,也是保障市场秩序和招投标“公开、公平、公正”的重要方面。有些专家以招标方的暗示确定中标人;有些在评标过程中发表倾向性言论,干扰评标工作;有些则不按规定的程序规则认真评标,出现误判错判。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立即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Archiver|手机版|小黑屋|老板论坛

GMT+8, 2025-4-9 02:38 , Processed in 0.084836 second(s), 22 queries .

Powered by Discuz! X3.4

Copyright © 2001-2021, Tencent Cloud.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